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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
(政府采购科)
目录
第一条 编制依据..................................2
第二条 适用范围..................................2
第三条 开标前应急处理............................2
第四条 开标中应急处理............................5
第五条 评标环节应急处理..........................8
为有效处置和应对电子开标、评标环节突发情况,充分保障byt365_365足球平台是合法的吗_365网站客服电话交易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我市byt365_365足球平台是合法的吗_365网站客服电话交易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第一条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byt365_365足球平台是合法的吗_365网站客服电话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先进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byt365_365足球平台是合法的吗_365网站客服电话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市级采购类项目,发生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招投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的应急处置。
第三条 开标前应急处理
电子开标前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开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一)开标室出现网络或设备软硬件故障,导致代理机构无法使用有线网络进行开标准备,应采取如下措施:
1.代理机构应会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技术科,由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迅速判断、检查、排除故障;
2.代理机构可尝试使用无线、移动数据等其它应急网络进行开标准备。若更换为无线、移动数据及其它应急网络可正常开标,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复故障的,可按计划正常开标;
3.若更换网络后仍无法进行开标准备,或项目响应方无法网上签到,影响按时开标的,有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的项目,由代理机构会同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项目发起方,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出具延迟开标书面说明,待网络恢复后由代理机构在原公告页面发布开标变更公告,提示新的开标时间。新的开标时间应是应在延迟开标公告发布2小时之后,或是所有项目响应方、项目发起方、行政监督部门均认可的时间。其他采购、医疗器械采购无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由代理机构会同项目发起方,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出具延迟开标书面说明,待网络恢复后由代理机构在原公告页面发布开标变更公告,提示新的开标时间。新的开标时间应是新的开标时间一般应在延迟开标公告发布2小时之后,或是所有项目响应方、项目发起方均认可的时间。
(二)出现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或系统服务异常,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进行开标准备,或潜在项目响应方无法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网上签到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代理机构应会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技术科和系统开发公司技术人员,由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会同系统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迅速判断、及时排除系统故障;
2.因系统问题影响潜在项目响应方报名的项目,原则上应延迟报名时间;
3.延迟报名时间的项目,由代理机构请示项目监督部门(若有),并告知项目采购人,视项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报名延迟时间,待系统恢复后由代理机构在原公告页面发布变更公告。
4.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半小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仍未修复正常,导致项目响应方无法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或签到的,系统恢复正常后,代理机构不得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系统故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可修复的,有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的项目由代理机构第一时间请示行政监督部门,并告知项目发起方,三方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延期开标;其他采购、医疗器械采购无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由代理机构第一时间告知项目发起方,两方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延期开标;
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或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足半小时系统无法修复的,原则上应延期开标;
5.延期开标时,有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的项目,由代理机构会同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项目发起方,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出具延迟开标书面说明,待系统恢复后由代理机构在原公告页面发布开标变更公告,提示新的开标时间。新的开标时间一般应在延迟开标公告发布2小时之后,或是所有项目响应方、项目发起方、行政监督部门均认可的时间。其他采购、医疗器械采购无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由代理机构会同项目发起方,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出具延迟开标书面说明,待系统恢复后由代理机构在原公告页面发布开标变更公告,提示新的开标时间。新的开标时间应是新的开标时间一般应在延迟开标公告发布2小时之后,或所有项目响应方、项目发起方均认可的时间。
(三)开标室出现断电故障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出现断电故障时,代理机构应会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综合科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迅速查找停电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复的,应按计划正常开标;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仍未修复的,建议使用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备用笔记本电脑连接无线、数据网络,按时正常开标。
4.若以上应急措施未能解决故障,且因停电影响正常的网上签到、解密等开标环节,有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的项目,由代理机构会同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项目发起方,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出具延迟开标书面说明,由代理机构在原公告页面发布延迟开标变更公告,提示新的开标时间。新的开标时间应是所有项目响应方、行政监督部门、项目发起方均认可的时间。其他采购、医疗器械采购无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由代理机构会同项目发起方,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出具延迟开标书面说明,由代理机构在原公告页面发布开标变更公告,提示新的开标时间。新的开标时间应是所有项目响应方、项目发起方均认可的时间。
(四)代理机构应将突发情况的原因、经过、解决措施等进行书面记录,由项目发起方和代理机构签字确认。
(五)已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后,由代理机构按规定给付专家费。专家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评标的,予以补抽专家。择期另行开标的,评标评审专家需重新抽取。
第四条 开标中应急处理
(一)开标室出现网络或设备软硬件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唱标等情况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由代理机构会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技术科,迅速判断、检查、排除网络故障;
2.代理机构可尝试使用无线、移动数据等其它应急网络继续开标。若更换为无线、移动数据及其它应急网络可正常开标,或经简单维修可快速排除故障的,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见证下,可按计划正常开标。
3.若更换网络或简单维修后,仍无法正常开标的,有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的项目由代理机构第一时间请示行政监督部门,并告知项目发起方,三方共同研究决定处置措施;其他采购、医疗器械采购无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由代理机构第一时间告知项目发起方,两方共同研究决定处置措施;
4.故障在2小时内可以解决的,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向所有项目响应方说明情况,待故障修复后继续开标;
5.故障较严重,在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内容,项目各方应做好项目的信息保密工作,由代理机构根据行政监督部门(若有)和项目发起方的意见,在下列两种方案中选择一种解决方案,并在中标公示中予以说明:
方案一:在原地点继续开评标。项目发起方选择原地点继续评标,项目发起方、代理机构在严格做好开评标信息保密工作的情况下,可安排专家至休息室等候,待故障修复后继续在原地点开标、评标。
方案二:另行择期开评标。项目发起方出具延期开标的书面补充说明;待故障修复后,由代理机构原文发布至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原公告页面,提示新的开标时间,后期根据重新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评标。
(二)出现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无法登录或系统服务异常时,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唱标等情况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由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会同系统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迅速判断、共同排除故障;
2.系统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的,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见证下,向所有项目响应方说明情况,待故障修复后继续开标;
3.系统在2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由代理机构根据行政监督部门(若有)和项目发起方的意见,在前述两种方案中选择方案一或方案二。期间,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和系统开发公司技术人员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数据保密和完整性。
(三)出现断电故障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代理机构应会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综合科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迅速查找停电原因,尽快恢复供电;亦可视情况,使用信息科备用笔记本电脑连接无线网络,按时正常开标。
2.故障在2小时内可以解决的,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见证下,向所有项目响应方说明情况,待故障修复后继续开标;
3.以上应急措施均无法实施,因断电影响正常开标活动时,有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的项目由代理机构第一时间请示行政监督部门,并告知项目发起方,出具延期开标的书面说明,由代理机构原文发布至交易服务系统原公告页面,提示新的开标时间,新的开标时间一般应在延迟开标公告发布2小时之后,或是所有项目响应方、项目发起方、行政监督部门均认可的时间;其他采购、医疗器械采购无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由代理机构第一时间告知项目发起方,出具延期开标的书面补充公告;由代理机构原文发布至交易服务系统原公告页面,提示新的开标时间,新的开标时间一般应在延迟开标公告发布2小时之后,或是所有项目响应方、项目发起方、均认可的时间。
(四)代理机构应将突发情况的原因、经过、解决措施等进行书面记录,由项目发起方、代理机构共同签字确认。
(五)已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后,由代理机构按规定给付专家费。专家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评标的,予以补抽专家。择期另行开标的,评标评审专家需重新抽取。
第五条 评标环节应急处理
(一)评标室出现网络或设备软硬件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由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迅速判断、检查、排除网络故障;必要时会同系统开发公司技术人员共同排除故障;
2.故障在2小时内可以解决的,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科见证下,及时向评标评审专家说明情况,待故障修复后继续评标,期间评标费按时计取。专家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评标的,在签署不对外泄露任何评标信息和内容的承诺后,予以补抽,评标费按实际评标时间计取和支付。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计或不支付评标费。故障修复期间,各方应做好相应项目信息的保密工作。
故障较严重,在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内容,项目发起方和代理机构应做好相应项目信息的保密工作,并由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发起方和行政监督部门(若有)的意见,可以在下列两种方案中选择一种解决方案,并在中标公示中予以说明:
方案一:原地点继续评标。相应参与科室工作人员向政府采购科负责人及中心有关领导报告情况,根据领导安排,代理机构在项目发起方指导、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有)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见证下,尽快制订评标区域封闭方案,确定专家封闭地点,封闭评标室。由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行政监督部门(若有)人员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封闭地点休息等候,待故障修复后继续评标。故障修复期间继续按时计取评标费,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计或不支付评标费。
方案二:另行择期评标。项目发起方签署择期评标的书面文件并经行政监督部门(若有)备案后,代理机构在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有)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见证下,组织专家签署不对外泄露任何与评标有关信息和内容的承诺。项目发起方根据故障修复情况确定新的评标时间,重新抽取专家(须回避原专家)。
(二)出现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无法登录或系统服务异常时,导致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由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会同系统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迅速判断、共同排除故障;
2.故障在2小时内可以解决的,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见证下,及时向评标专家说明情况,待故障修复后继续评标;
3.故障较严重,在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由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若有)和项目发起方在前述两种方案中选择方案一或方案二。期间,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和系统开发公司技术人员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数据保密和完整性。
(三)出现断电故障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代理机构应会同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综合科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迅速查找停电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2.故障在2小时内可以解决的,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见证下,及时向专家说明情况,待故障修复后继续评标;
3.故障较严重,在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由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若有)和发起方在前述两种方案中选择一种方案。
(四)代理机构应将突发情况的原因、经过、解决措施等进行书面记录,由项目发起方、代理机构共同签字确认。
(五)已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后,由代理机构按规定给付专家费。专家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评标的,予以补抽专家。择期另行评标的,专家需重新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