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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政策法规政府采购中心内部规定

        疫情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
        信息时间:2020-02-1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疫情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

        (暂定)

        一、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

        1. 该项目系工作必须,且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备同意;

        2.代理公司必须明确该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开评标室的责任人,对开评标现场负责,并制定开评标现场应急预案;

        3.开标采用“不见面”的形式进行,电子评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制作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且签章加密后,将CA锁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完毕后,采用邮寄或中心场所外直接递交的方式给采购人或代理公司;

        4.开标现场由公证人员或(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现场解密,唱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可通过视频软件等形式对开标现场进行现场直播);

        5.代理公司必须明确且对投标企业公开一至两个微信号码及手机号码为开评标现场与投标企业联络使用,并要求所有投报企业进行添加、保存;

        6.开标及评标现场两名人员之间距离原则上应不少于1.5米,佩戴口罩、手套,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还应携带登记表格、口罩、手套、电子体温计、消毒液体、垃圾袋等防疫用物品;

        7.到达交易中心的各方主体近14天应无发热病例、无外地出差经历且没有与湖北省人员有接触,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得超过5人(评标区原则为2人),采购人不得超过2人;

        8.评审专家的抽取和组成,政府采购项目向财政监管部门报备后,按其规定进行抽取,非政府采购项目,由各代理公司按照近14天应无发热病例、无外地出差经历要求且没有与湖北省人员有接触,提供相关专业不少于1:3的名单,由公证人员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随机确定;

        9.进入评标区前,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应要求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含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体温等),发放口罩、手套,对鞋底进行消毒;

        10.评标现场所有工作人员1个小时内应测量一次体温,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发现有发热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应人员去中心隔离室进行隔离;

        11.评审完毕后,所有工作人员的手套等不再使用物品应放置于垃圾袋内,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携带丢弃,评审工作马甲应放置于凳子上,由中心工作人员消毒后再次使用。

        12.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需于开标前1-2天与我中心联系;

        13.暂定每天预约项目不得超过5个。

         

         

        疫情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

        (暂定)

        二、非招标方式的项目

        1. 该项目系工作必须,且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备同意;

        2.代理公司必须明确该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开评标室的责任人,对开评标现场负责,并制定开评标现场应急预案;

        3.开标时,每个投标企业到达现场人员仅限1人,且需出具该公司关于该名人员近14天内无发热或外地出差经历(尤其是湖北省)且没有与湖北省人员有接触,鼓励采用“不见面”的形式进行(邮寄或中心场所外直接递交);

        4.开标现场由公证人员或(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现场解密,唱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可通过视频软件等形式对开标现场进行现场直播);

        5.代理公司必须明确且对投标企业公开一至两个微信号码及手机号码为开评标现场与投标企业联络使用,并要求所有投报企业进行添加、保存;

        6.开标及评标现场两名人员之间距离原则上应不少于1.5米,佩戴口罩、手套,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还应携带登记表格、口罩、手套、电子体温计、消毒液体、垃圾袋等防疫用物品;

        7.代理公司应派专人维护开标室的秩序,开标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投标企业随意离开开标室,不允许投标企业人员与其他人员近距离交谈,不允许投标企业人员在中心随意走动,在磋商(谈判)及报价程序结束后,迅速离开。

        8.对于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非招标方式项目,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需在磋商(谈判)文件中固定一个手机号码或微信号码为磋商(谈判)的过程中的联系方式及接受澄清、报价的扫描件的媒介,投标企业也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其磋商(谈判)过程中的联系方式、微信号码,并对连续3次响铃30秒以上不接听电话及在微信上磋商(谈判)过程中发布的信息负责。

        9.到达交易中心的各方主体近14天应无发热病例、无外地出差经历且没有与湖北省人员有接触,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得超过5人(评标区原则为2人),采购人不得超过2人;

        10.评审专家的抽取和组成,政府采购项目向财政监管部门报备后,按其规定进行抽取,非政府采购项目,由各代理公司按照近14天应无发热病例、无外地出差经历要求且没有与湖北省人员有接触,提供相关专业不少于1:3的名单,由公证人员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随机确定;

        11.进入评标区前,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应要求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登记表格内容含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体温等),发放口罩、手套,对鞋底进行消毒;

        12.评标现场所有工作人员1个小时内应测量一次体温,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发现有发热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应人员去中心隔离室进行隔离;

        13.评审完毕后,所有工作人员的手套等不再使用物品应放置于垃圾袋内,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携带丢弃,评审工作马甲应放置于凳子上,由中心工作人员消毒后再次使用。

        14.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需于开标前1-2天与我中心联系;

        15.暂时每天预约项目不得超过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