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是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中常见的一类。四家供应商代表共同乘坐一辆车去投标,是否构成串标?投标文件中方案绝大部分一样,能认定为串标吗?……打开这本立体书了解串通投标的6个问题。
1.开标时发现某投标文件封口盖着另一投标人的公章,算串标吗?
答:此种情形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种情形,可以认定串通投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以认定为串标吗?
答:串通投标认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实践中,有的采购文件规定为投标无效情形,也有的地方政府规定为串通投标情形。
“文件制作机器码”,指的是计算机的唯一编号。它是在用户注册软件的时候,根据软件所安装的计算机软硬件信息生成的唯一识别码,一般称作机器码。例如MAC地址,即生产厂商生产的网卡编码,对每一台电脑而言,它都是唯一的。不同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即表明这些投标文件是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生成的。
这一情形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即可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相似。因此,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应认定供应商串通投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十几家投标人投标保函为同一银行出具,算串标吗?
答:如果仅仅是从同一个银行出具的,那么不能单单凭借此条认为是串标。
4.四家供应商代表共同乘坐一辆车去投标,是否构成串标?
答:这种情况认定为串标没有法律依据。但这种情况存在串通投标的可能性很大,所以评标时要重点关注这几家供应商是否有串通投标的情形。
5.两公司投标文件中方案绝大部分一样,能认定为串标吗?
答:不可以。这只是一个线索,能否判定这两家投标人串通还需要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有以下三种出现此类情况的可能性:(1)招标的内容决定了有关管理设计方案在网上有现成的模板或样本可供下载,两家公司刚好都选用了同一模板或样本,并以此为基础来编制其投标文件;(2)这两家公司此前曾经以联合体形式共同参与过某一项目的投标,此次投标文件都是在上述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来编制的;(3)这两家公司此前曾经都为同一个采购人服务过,且该采购人在与它们签订有关合同技术附件时采用的就是相同的模板,而此次投标他们也不约而同地选用上述技术附件来编制其投标文件。
6.四家供应商报价一样或呈规律递增递减,可认定为串标吗?
答:如果四家投标人的分项报价完全一致,或者呈现等差或等比数列,则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可以直接视为这四家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文章来源:采购学园公众号